近今之人,大有长篇阔论谈及女性之文云的。

    凡研读过史经的,发表言论都鲜有说中上古时期女性地位过低之类言述的。但其境况仍只用一字概论:苦。至宋时,这样的情况便到了顶,真的可说地位极低了。当时宋史列女评选要求说“首倡节烈,次伸孝义,尤重乱世殉义者”,这样看,宋时便开始注重节烈了。所谓节烈,无非是说女子性格贞烈、刚正,用鲁文之指,清晰易懂,其节是丈夫去世,守节不改嫁;其烈是受人强暴宁死不屈。再白言些,便是前者必死丈夫,后者则必死自己。如此当称节烈。这样以节烈入称道德,在今天看来实在是不道德的,女性本来很苦,又死丈夫,或而死自己,才堪堪在名声上熬出一个小头来。但各地县志写述节烈往往置于最末。那些官大人,文大夫可曾识得一个?且看宋后诗歌词曲,罕有见诸所谓节烈之女流于笔端,便能知晓女性即使违背今伦己愿的节烈,境况也是十分不如意的。这样的情况直至清灭后也不曾解裂,甚至当时新派中竟也有支持节烈的,实在让人大为吃惊。

    而要说所谓女权意识新生勃发,还是从民国建立而起。当时是有叫新文化运动的,鲁迅之流在新青年等刊物上与一干手握“软刀”之旧派笔战连天,当时的女性也很有进步意识。也很有所谓“恭呈节烈”或“阴类属物当可弃”之流备受打击。随着时间渐近,新思想充斥原内,新思潮占据山尖,这样庸腐残喘的“节烈”才告熄。

    而“节烈”之说的消弭,是“女权主义”的一大推力。按说女性要征得平等,先是占据经济权,后是占据话语权,便也足够了,男者此前也不过靠此二权而兴的。但今天之女权似乎征权直至扭曲了,因此我惯称其为“扭曲女权主义”。而到现在还偶有见闻“女性地位极低”之闲叹的,实在是为这些人感到不解。其实如今女性之类,地位已然很高,不多时年,平等即有所望。但当今这些扭曲女权得了好处不愿放松,便以“地位极低”来胁迫、威逼,实在“占尽可占之便宜、利尽可利之好处。”

    其实“扭曲者”如此行为,不仅对男女之平等毫无益处,甚至还会激化矛盾,近年这样的扭曲者愈发增多,状若癫狂,实在对社会也是毫无益处的。

    因此如今女权大旗仍需高举,男女平等仍需追求,但扭曲之女权则必为抛舍,否则前功尽弃,百无一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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